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物件损害责任,一起来看看吧!
物件,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妨碍通行物和林木等。物件损害是集合用语,不同类型的物件致人损害行为采不同的归责原则,有的为过错推定责任,有的为无过错责任。
一、物件脱落、坠落——过错推定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第三人不对外承担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85条)
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物件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不能要求所有人即定做人赔偿。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物件倒塌——无过错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6条)
首先,建筑物倒塌和前述物件坠落、脱落责任不同。其次,这里区分倒塌原因:
1.因建设、施工等原因质量不合格而倒塌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施工单位和分包施工单位。如果有其他责任人,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
2.因建设、施工以外的原因倒塌的,如其他外力作用、超出合理使用期限、业主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等,则由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高空抛物——公平分担损失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侵权责任法》第87条)
免责事由:可能的加害人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而免于补偿。法律后果为补偿,并非赔偿。高空抛物行为区别于共同危险行为。
四、堆放物倒塌、林木折断——过错推定责任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地中的林木、公共道路旁的林木以及院落周围零星生长的树木等折断致损情形,均包括在内。所谓树木折断,也包括实践中出现的椰树果实坠落砸伤路人、树木倒伏压坏路边汽车等。树木折断,有时候表面上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第三人等的原因造成的,但实质上与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有关。(《侵权责任法》第88、90条)
【例】大风将因虫害而枯死的大树刮倒砸伤路人。再如他人驾驶机动车撞到了树木,造成树木倾斜,后来树木倾倒或者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倾斜后采取了合理措施的,应当承担责任。
五、公共道路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无过错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包括通行机动车的道路,也包括人行道路。另外,广场、停车场等可供公共通行的场地、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但允许不特定的工种通行的道路都属于公共道路。(《侵权责任法》第89条)
六、道路施工、地下设施致害——过错推定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1条)
设置的警示标志必须具有明显性;施工人要保持警示标志的稳固并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使警示标志持续地存在于施工期间;仅设置明显标志不足以保障他人安全的,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例】在道路上挖坑,通常应将施工现场用保护设施围起来,而不仅仅是提醒路人注意道路上的坑。
【典型真题】
1.张小飞邀请关小羽来家中做客,关小羽进入张小飞所住小区后,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内抛出一块砚台,将关小羽砸伤。关于砸伤关小羽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小飞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B.顶层业主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C.小区物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D.如查明砚台系从10层抛出,10层以上业主仍应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2.甲饲养的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甲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B.如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C.如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D.此属意外事件,甲、乙、丙均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
答案:ACD
3.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补办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包括 1.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