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学技巧心得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违约责任
帮考网校2020-09-23 15:5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违约责任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违约责任,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约责任与缔约上过失责任

前者是因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后者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中,以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后产生的责任。前者是违反合同债务产生的责任,主要是约定义务,核心是给付义务;后者是违反先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是法定义务。前者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责任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定金责任等,后者为法定责任,不允许约定。前者通常要求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的损失,后者只能根据信赖利益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事由而确定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准则。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内容,决定着免责事由,决定着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立法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有称为严格责任原则)。但允许因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而免责。

立法在特殊情况下采过错责任原则:

1)赠与合同中,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客运合同中,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管合同中,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委托合同中,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违约责任一般构成要件

由于立法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故违约责任一般构成要件,是指无过错责任的违约责任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违约行为、无法定和约定免责事由。

1.违约行为。违约与不履行存在差异。违约是指违反各种法定的、约定的以及因诚信原则产生的义务,即各种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履行通常特指违约形态中的完全不履行,即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因此,其仅为违约的一种形式。

2.无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在已经构成违约责任时,如果违约方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则其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违约责任。法定免责事由仅不可抗力一种,意外事件不得主张免责。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免责条款来约定免责事由。

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违约行为均导致了对债权的侵害,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本身就是一种损害。即侵害债权与损害事实不同,侵害债权是对违约行为性质的描述,损害事实是因违约而造成的后果。违约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但也有例外。因此,损害事实并非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自然也不存在因果关系认定问题。但是,如果当事人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则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均为构成要件。

如出卖人不交付标的物,构成违约,但因标的物价格不断下跌,买受人可以低于合同约定的价格另行购买到相同物品,则不会遭受损害。但同样涉及到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典型真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答案: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