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一起来看看吧!
一、抗辩事由、免责事由和违法阻却事由
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免除责任或减轻责任或无强制性履行责任的事由。如行为人主张不可抗力,双方都没有责任;主张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主张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无因果关系;主张诉讼时效之经过;举证证明原告损害没有其所主张的那么大,等等。
免责事由是法定的,顾名思义是法定的免除责任的理由。而免责的前提是有责,否则无“免”可言,即其构成要件完整,但因有特定事由而免除承担责任。免责事由也可以包括减轻责任的事由,因减轻责任相当于免除部分责任。免责事由是抗辩事由中的小概念;抗辩事由是大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免责事由。有时某种抗辩事由究竟属于构成要件不具备,还是构成要件具备,但因特定事由而免于承担责任,存在争议,但不影响结果的一致性。故本书将其统一置于免责事由中。
违法阻却事由是指行为因存在特定事由而不具有违法性,从而构成要件不完整,而不构成侵权行为,自无责任之承担。违法阻却属于抗辩事由,但抗辩事由中主张侵权行为不成立不限于违法阻却,还包括主张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过错等情形。违法阻却只是从违法性的角度提出的抗辩。
《侵权责任法》第三章规定了“不承担责任与减轻责任的事由”,值得说明的是,第三章规定的情形,在一般侵权行为(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可以直接援用以免除或减轻责任。在特殊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的免责事由需要由规范该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单独明确规定,否则不得直接援用第三章的规定。
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是指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海啸等。战争、暴乱、罢工等作为免责事由,一般会与不可抗力并列规定,其具有不可抗力的性质,但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不可抗力均可以作为免责事由。“法律另有规定”,一般是指关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如果没有规定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免责条件,则在该种情形下,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三、正当防卫
为防止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对于现时不法之侵害,得于必要限度内采取保护性措施。正当防卫为合法行为,阻却违法,不成立侵权,不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1.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例】被强暴妇女为摆脱被侵害而咬伤施暴者的舌头,施暴者后起诉该妇女。应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越必要限度,不成立侵权,不承担责任。
2.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正当防卫人对超出必要限度部分构成侵权,但考虑到先前行为的正当防卫性质,立法者减轻其超出必要限度部分的责任承担,即承担适当的责任。所谓“适当的责任”,是指根据防卫人过错程度,由防卫人在损失范围内承担一部分责任。
四、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之情形。
《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例】甲在河堤上取土致使河堤决口,乙驾驶从丙处借来的农用车正巧经过,迫不得已将车推进决口,决口被成功堵塞。
2.险情为自然原因引起,避险人为他人利益采取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失的,避险人免于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由受益人对第三人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例】甲推翻乙墙,使消防车得以进入灭丙家之火。
【例】甲为了接住从楼上坠下的男孩乙,在接住乙的瞬间将同行的丙撞伤在地。
3.险情为自然原因引起,避险人为本人利益采取行为,造成第三人利益损失的,避险人本人作为受益人对第三人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例】甲推翻乙墙,使消防车得以进入灭甲自家之火。
4.避险措施不当或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例】甲家遭雷击失火,左邻乙家人用水灭火,在大火已经扑灭的情况下,乙家人未观察火情,而是担心火势复燃,继续往废墟上浇水,导致大量污水流入甲的右邻丙家。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秘书资格考试证书怎么补办?补办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三)登载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须属国家认可公开发行)。登报纸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证书编号,级别,职业工种,声明遗失。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有什么?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包括 1.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