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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试共12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保荐业务监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保荐机构辅导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保荐机构在保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前,应当对发行人进行辅导
B.保荐机构辅导工作完成后,应由证监会发行部进行辅导验收
C.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协商确定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费用
D.发行人独立董事也属于需要接受辅导的人员范围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应当对发行人进行辅导。辅导内容包括,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念识和法制意识。(A项错误)第十九条规定,保荐机构辅导工作完成后,应由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辅导验收。(B项错误)第二十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行业规范协商确定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费用。保荐协议签订后, 保存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承担辅导验收职责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2、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下列关于发行保荐书必备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保荐机构应逐项说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B.保荐机构应逐项说明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C.发行保荐书应由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字,加盖保荐机构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D.保荐机构应详细说明其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D项属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
3、保荐机构发现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专业意见与保荐代表人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所作出的判断存在重大差异,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第22条规定,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由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机构可以合理信赖,对相关内容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分析,存在重大异常、前后重大矛盾,或者与保荐机构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保荐机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对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提出申辩的,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下列事实且理由成立,中国证监会予以釆纳的有()。【多选题】
A.发行人已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做出特别提示
B.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故意违法违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主动予以揭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C.发行人因不可抗力致使未能履行承诺
D.发行人故意隐瞒重大事实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对中国证监会拟采取的监管措施,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提出申辩的,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下列事实且理由成立,中国证监会予以采纳:(1)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故意隐瞒重大事实,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2)发行人已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做出特别提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3)发行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业绩、募集资金运用等出现异常或者未能履行承诺。(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持续督导期间故意违法违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主动予以揭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5)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其他情形。
5、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30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针对管理和执行投资银行类项目的主要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明确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等内容。对投资银行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中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有哪些?:《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中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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