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问答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问答正文
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取得利息收入。2020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20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已将60万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写明理由。
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取得利息收入。2020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20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已将60万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写明理由。
虹之间1回答 · 2940人浏览2940人浏览 · 0 收藏
最佳答案
用户头像
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6215个赞 2024-02-26 06:08


首先,关于委托贷款合同中的利息收入,以及商标使用权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需要遵循税法的相关规定。

1. 委托贷款合同的利息收入: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利息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即收入应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但若合同约定在特定时期一次性收取利息,则应在合同约定的收取日期确认收入。

你提到的情况是,合同约定两年后到期时一次性取得利息收入。因此,如果合同是在2020年签订的,且2020年是合同到期并收到利息的年份,那么40万元利息收入应当在2020年确认为收入。

但如果合同尚未到期,你提前将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就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调整计算如下: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40万元(未到期的利息收入)

理由:
- 未到合同约定的收入确认时点,不能确认为当期的应税收入。

2. 商标使用权合同的收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的规定,如果合同规定长期提供某项服务或者使用权,且服务或使用权与合同付款具有固定对应关系,则收入应在合同期间内按期确认。

在您的案例中,商标使用权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为4年,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

如果2020年是合同开始的第一年,且已收取第一笔120万元使用费,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按年分摊确认收入。

调整计算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120万元 - 60万元(实际计入的收入)= 60万元

理由:
- 按照合同期限分摊收入,每年应确认的收入为240万元/4年=60万元。因此,如果已收取的120万元中只计入了60万元,则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以确保收入的正确确认和配比。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两份合同,你需要调减委托贷款合同中未到期确认的利息收入,同时调增商标使用权合同中未完全确认的收入,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确保符合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