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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非税务行政处罚的情形: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什么?: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2)当事人要求听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是什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是什么?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2016)。(3)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信息。2.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适用:(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2)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
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有哪些?: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有哪些?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税务违法处罚,1. 违反纳税申报、账簿管理、财务制度及账号的报送、税控装置、税务登记证等日常规定:逃避追缴欠税(税款已定,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偷税(欠税)款额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追缴税款,并处骗取(拒缴)款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A.追缴税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4)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提示】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类型。
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是什么?: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税务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制裁。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实践中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各种带有命令、惩戒因素的执法措施,是对税务违法行为人财产权利的一种限制或剥夺,责令限期改正是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其行为本身的纠正,税务行政处罚主要有上述四种形式。
行政处罚的管辖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管辖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指对某个具体的行政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内部由哪个、哪级、哪里的行政机关予以实施的问题。1. 一般管辖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由”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海关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有哪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③受委托的事业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④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什么?:(2)以形式符合税法规定、但与其经济实质不符的方式获取税收利益:3. 企业的安排属于转让定价、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等其他特别纳税调整范围的。4. 企业的安排属于受益所有人、利益限制等税收协定执行范围的。5. 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有哪些规定?: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有哪些规定?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2.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合理的利息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1)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2.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3.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资产收购85%),4.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5.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有哪些?: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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