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关于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帮考网校2020-05-27 09:35:00
|
如果委托方在加工过程中收回了委托加工物资,那么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委托方应当向加工方支付已经发生的消费税。

2. 加工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支付的消费税后,将其记入应交消费税账户,并在下一期纳税申报中将其申报和缴纳。

3. 如果委托方已经向加工方支付了消费税,那么加工方应当将收回的物资和已经支付的消费税一起退还给委托方。

4. 如果委托方收回的物资中包含未加工的原材料,那么加工方应当将已经支付的消费税退还给委托方,并将未加工的原材料退还给委托方。

总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规定支付或退还消费税,并将物资退还给委托方。
帮考网校
|

推荐视频

推荐文章

推荐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