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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如何确认?

帮考网校2020-10-12 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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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应按照以下原则确认:

1. 确认收入的时间应当是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或者土地过户日期,以先到日期为准。

2. 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是土地转让价格减去土地原值和相关税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3. 对于土地转让价格中含有的不动产附着物的部分,应当按照不动产附着物的性质和价值分别确认收入。

4. 对于土地转让价格中含有的其他收入,如土地开发补偿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应当分别确认为其他收入或者土地增值税收入。

5. 对于土地转让价格中含有的增值税税额,应当确认为土地增值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认收入的原则和方法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政策和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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