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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0702
帮考网校2025-07-0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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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八章 物权法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 )。【多选题】

A.动产的善意取得

B.接受继承

C.接受遗赠

D.先占

E.罚没物的法定归属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选项B、C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

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有(  )。【多选题】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经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幼仔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E.银行存款所得利息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C: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独立的物,尚未分离的,不属于原物的孳息。

3、甲、乙和丙于2019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解散后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5月,合伙正式解散,但丙并未履行协议。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2019年3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2019年5月,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2019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D.2019年12月,戊为房屋所有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并未将房屋过户至甲、乙名下,甲、乙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2019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权人,丁、戊的赠与合同虽经公证,但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亦不转移。

4、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担保物权设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质押合同无效

B.抵押权设立无效

C.质权设立无效

D.抵押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5、海明公司委托其办公室主任何某到美晨超市购买公司办公用品,此时超市正在搞有奖销售,何某采购完以后,得到三张奖券,何某将采购的办公用品交给了单位,但没有交奖券。后来超市举行抽奖活动,何某所持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三等奖,可得电动车一辆,该辆电动车应( )。【单选题】

A.归何某所有

B.归海明公司所有,但应当给何某以适当补偿

C.按照交易习惯,归海明公司所有

D.归海明公司与何某共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孳息的归属。法定孳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交易习惯。本题中抽奖权归海明公司所有,所得的奖品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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