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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税法Ⅱ 专业问答 正文
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时,工资薪金收入额如何计算?
帮考网校 2020-08-13 09:26
精选回答

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时,工资薪金收入额如何计算?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除“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规定以外,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计算: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境内所得,境内支付)。

【提示】境内雇主包括雇佣员工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以及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机构、场所。

【提示】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征收所得税的,无住所个人为其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论是否在该境内雇主会计账簿中记载,均视为由该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

【提示】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工资薪金的,应当先分别按照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工资薪金收入额,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下面是针对税务师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两道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在备战路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例题·计算题】美国居民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418日来中国境内工作,6月份在中国工作了18天后回国,6月取得由中国境内外资企业支付的月工薪3万元人民币,美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2万元。计算罗伯特先生2019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答案及解析】2019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30000+20000)×(30000÷50000)×(18÷30=18000(元)。

【例题·计算题】美国居民罗伯特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19418日来中国境内工作,9月份在中国工作了18天后回国,9月取得由中国境内外资企业支付的月工薪3万元人民币,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薪折合人民币2万元。计算罗伯特先生2019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答案及解析】2019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30000+20000)×(18÷3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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