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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本法律法规专业问答正文
证券资产管理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内容?
帮考网校2020-07-08 17:50
精选回答

证券资产管理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都有哪些内容?

证券资产管理一般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开办的资产委托管理,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展的新型业务。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等服务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及相关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证券公司、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等服务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构成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调理》第七十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投资顾问等服务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管需要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

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等证券自律组织应当根据规定及所附指引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的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环节实施自律管理。

三、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可以要求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证券公司等机构提供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询问、检查。

合格境外投资者所管理的证券账户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的交易行为等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依法釆取限制其资金汇出入等措施。

托管人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依法联合作出取消其托管人资格的决定。

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证券公司等违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要求合格境内投资者、托管人提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活动有关资料;

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査。

合格境内投资者运用基金、集合计划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限制交易行为等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依法采取限制其资金汇出入等措施。

托管人违法、违规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依法联合作出取消托管人资格的决定。合格境内投资者、托管人、证券公司等违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的,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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