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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3)
帮考网校2020-09-27 09:3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一起来看看吧!

四、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

为了实施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我国通过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04年3月1日施行,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改。依该条例,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知识产权)实施保护。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申报:要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

②备案:海关总署应自收到权利人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准予备案,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备案的,应当说明理由;

③扣留:权利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并依条例第14条提供担保的,海关应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海关调查后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④申请海关措施: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海关应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情况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发货人;

⑤申请放行: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在向海关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的,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

五、国际技术转让

(一)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

国际技术贸易主要通过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进行,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又称国际许可证协议,指知识产权出让方将其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跨越国境让渡给知识产权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

(二)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种类

独占许可证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再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独占许可证协议下,被许可方所获得的权利最大,其支付的使用费也最高。

排他许可证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证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且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即被许可方、许可方和第三方都可使用该项技术。此种协议下被许可方获得的权利最小,所支付的使用费最低。

(三)限制性商业条款

为了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技术进出口的需要,我国于2002年颁布了《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并于2010年对其进行了修改。关于限制性商业条款,该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①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

②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

③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

④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⑤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

⑥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

⑦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

【经典真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01-43)

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答案:A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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