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学技巧心得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帮考网校2020-09-23 16:2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履行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于某类合同或某种情形,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具体准则。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首先,当事人协议补充;其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再次,以法律的补充性规范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约定不明

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应为履行行为的地点。在履行地点为履行,只要适当,即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在其他地点为履行则否。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约定不明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事后协议约定或法律补充性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5.履行方式不明确

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权益有密切关系,履行方式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标的物缺陷、费用增加、迟延履行等后果。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部分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四、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性)

五、由第三人履行债务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不是合同当事人。

六、债权人发生变化时履行规则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