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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公告有哪些内容,你知道吗?接下来,帮考网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北京市税务局通告得知,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二、受理机关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负责接收本市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
三、办理程序
邮寄申报的邮件内容包括一式二份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居民个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清晰、准确、完整填报纳税申报表。为提高辩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打印后签字确认。 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公司寄递。 接收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内容填写完整的,税务机关予以受理并将申报信息录入个税征管系统,在纳税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一份回寄纳税人、一份留存归档。
四、邮资
邮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实行按件收费,收费标准依据邮政公司EMS收费标准确定。
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介绍,因考试政策、内容的不断变化与调整,帮考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纳税人可选择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三种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井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中报表》。
2020年个人所得税还需汇算清缴吗?:2020年个人所得税还需汇算清缴吗?(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纳税人申请退税。从多处取得综合所得,可能涉及补税或者退税,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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