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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章节练习题精选0605
帮考网校2025-06-0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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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试共12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财务顾问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出资600万美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I.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II.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III.以实物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IV.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V.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组合型选择题】

A.I、II

B.II、IV

C.III、V

D.I、IV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0%,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 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2、甲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下列哪些情形时,乙财务顾问机构不得受聘担任甲上市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  ) I.甲上市公司持有乙财务顾问机构5%的股份II.甲上市公司法务部的法务专员担任乙财务顾问机构的监事III.一年前乙财务顾问机构担任过甲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IV.两年前甲上市公司为乙财务顾问机构提供过担保V.受聘后存在乙财务顾问机构同时接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三方当事人委托的情况【组合型选择题】

A.I、III、V

B.I、II、V

C.II、III、IV

D.III、IV、V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①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②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般份达到或者超过 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③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④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⑤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⑥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财务顾问的(  )等方面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I.公司治理II.内部控制III.竞争能力IV.风险状况V.从业活动【组合型选择题】

A.I、II、III、IV

B.I、III、IV、V

C.I、II、IV、V

D.II、III、IV、V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财务顾问提供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证明材料、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并对财务顾问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从业活动等方面进行非现场检查或者现场检查。

4、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可以采用( )支付收购公众公司的价款。 I.现金 II.证券 III.现金与证券相结合IV.其他一切方式V.其他合法方式 【组合型选择题】

A.I、II、III、IV

B.I、II、III、V

C.II、III、IV、V

D.I、III、IV、V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公众公司的价款。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说明收购人具备要约收购的能力。收购人应当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安排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一)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购人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或锁定;(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要约收购所需价款出具的保函;(三)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书面承诺。如要约期满,收购人不支付收购价款,财务顾问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进行支付。

5、李某和王某为A公司的大股东,若其分别将所持A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C公司,并导致C公司在B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B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33%,同时L集团拥有C公司的控制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I.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般份的30%,因此将触发对B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II.由于C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B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因此成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III.如果C公司预计无法在该项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要约,则应将其所拥有权益的B公司的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公告IV.如果C公司将其所持股份减持至30%或30%以下之后,拟继续增持B公司的股份,可以采取协议方式 V. C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组合型选择题】

A.I、II

B.II、IV

C.IV、V

D.I、III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通过间接收购取得上市公司不同比例股份的处理方式有:①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②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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