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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营改增前的,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抵扣土地价款吗
如果不是营改增前的,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抵扣土地价款吗
勇往前行1回答 · 2690人浏览2690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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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9647个赞 2024-02-26 05:46


首先,关于非房地产企业销售能否在营改增前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抵扣土地价款的问题,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1.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制改革,这一政策主要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

2. 在营改增前,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的税收处理通常遵循旧的营业税制度。

以下是针对提问的具体回答:

在营改增前,非房地产企业销售通常是不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抵扣土地价款的。原因如下:

1. 在旧的营业税制度下,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通常适用的是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营业税的计算基础是销售额,不包括土地价款。

2. 一般计税方法是增值税的一种计税方式,主要适用于增值税纳税人。在营改增前,非房地产企业若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则无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3. 抵扣土地价款通常是指在增值税制度下,房地产企业将购买土地的成本在销售房产时作为抵扣项。在营业税制度下,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时,土地价款并不作为税收抵扣的依据。

综上所述,非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前无法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抵扣土地价款。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并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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