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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请问今年1月1号以前的是核定征收,1月1号后查账征收,那今年的利润可以弥补前5年的亏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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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欢迎你1回答 · 2577人浏览2577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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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5 TA获得超过8413个赞 2024-02-25 19:40


尊敬的提问者: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这里为您做出如下解释:

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亏损弥补。就您所述的情况,如果您的企业在今年1月1号以前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而1月1号后变更为查账征收,以下是有关亏损弥补的相关规定:

1. 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变更并不影响亏损的弥补。无论采取哪种征收方式,只要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均可对以前年度的亏损进行弥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的亏损,可以在后续五年内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今年的利润确实可以用来弥补前5年的亏损,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亏损和利润的计算均遵循税法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 亏损弥补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在处理具体税务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您的操作符合最新的税法规定,避免因理解偏差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我会竭诚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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