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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一、应纳税额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有代缴义务,包括: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如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与应纳税额?
资源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车船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又是什么?: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车辆和船舶。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4.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1.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2020-06-08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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