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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0304
帮考网校2025-03-0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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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一并提出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正确做法有( )。【多选题】

A.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B.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C.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D.处理期间,不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一经转送,时限就由“30日”变为“60日”,需要区别一下。

2、甲在乙商场购买一个标明“原装进口”的智能手机配件,拿到专业维修店检测,结果确定所买配件为国产。甲多次与乙商场交涉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手机配件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甲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    )。【单选题】

A.2年

B.3年

C.1年

D.4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2019年8月1日,小张购买李某的青花瓷瓶,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约定价款20万元,当日付款。因小李对青花瓷瓶恋恋不舍,双方约定青花瓷瓶再由小李把玩1个月,1个月以后再交付给小张。则小李和小张所约定的交付方式为(  )。【单选题】

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另行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使受让人取得对动产的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

4、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5、袁某认为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对他的房产信息记载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袁某向法院起诉该局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决该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法院予以受理。该局认为,袁某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下列关于本案法院受理和举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的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袁某应向上一级房产管理局投诉

B.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举证

C.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错列被告,袁某应起诉中川区人民政府

D.法院受理本案错误,理由是袁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中川区房产管理局所记载房产信息有误且拒绝予以更正的证据

E.法院受理本案正确,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对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期限进行举证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袁某起诉被告不作为,不予以更正错误登记信息,被告的不作为可能对袁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该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选项B:行政诉讼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C:区房产管理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袁某直接起诉中川区房产管理局即可。(4)选项DE: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即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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