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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1216
帮考网校2024-12-1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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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

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

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选项AD:“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属于临时机构,应当以设立该临时机构的江平县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以江平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2)选项B: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江平县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本案。(3)选项C: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4)选项E: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中,属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有( )。【多选题】

A.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

B.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E.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1)选项A: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只有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才属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2)选项CD:属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3、中江县人民政府与鸿大开发公司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致远科技公司持有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的第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第8号地块位于该地区旧城改造范围内。鸿大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致远科技公司认为,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处理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法院应当判决维持

B.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撤销,并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C.若法院经审理查明,中江县人民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D.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为致远科技公司不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所以选项B错误。致远科技公司是《旧城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利害关系人,其有原告资格。所以选项D错误。

4、公民甲不服县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对该复议决定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B.甲应向市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一并进行审查

D.复议机关应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2)选项B:经复议的案件,可由原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4)选项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5、根据行政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逃税行为,不服B中心税务所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客观案例题】

A.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为唯一的复议机关

B.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和A区政府均可以作为复议机关

C.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査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査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D.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E.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得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AB:对税务所(分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教材未涉及,建议了解)。(2)选项CD: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夏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3)选项E: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为复议前置型案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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