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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bingchirua1回答 · 7051人浏览7051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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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 新兵答主 04-02 TA获得超过5549个赞 2023-04-02 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现决定对以下部分货物实行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

一、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货物

1. 食品类:谷物、油脂、糖、食盐、肉类、蛋类、奶类、水果、蔬菜等。

2. 医药类:人用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3. 农业生产资料类:种子、化肥、农药、农用机具等。

4. 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等。

5. 其他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普通机动车、家用电器、燃气、太阳能、风能等。

二、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

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其销售额不超过年度标准。

2. 零售业和餐饮业销售的货物,其销售额不超过年度标准。

3. 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货物,其销售额不超过年度标准。

以上货物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将由各地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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