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载亿题库APP
联系电话:400-660-1360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宣告失踪或死亡是什么意思?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1. 时间要素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解释】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间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
2. 下落不明期间的起算
一般: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3. 失踪人的财产管理
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失踪人重新出现
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项民事制度。
1. 宣告死亡的条件
(1)须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间。
①一般:下落不明满4年;
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
【提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2)须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3)须经法院依法宣告。
2. 死亡日期的确定
(1)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3.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4. 死亡宣告的撤销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1)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3)被宣告死亡的人的财产成为遗产,按继承办理。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被宣告死亡的人,其财产被他人取得。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债权人的代表,可以成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中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欠税自然人失踪或死亡,然后依法追缴其所欠税款。(2019年新增)
294宣告失踪或死亡是什么意思?: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项民事制度,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225税务服务实务中涉税鉴证业务注意事项有哪些?:税务服务实务中涉税鉴证业务注意事项有哪些?其涉税鉴证业务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三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4)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2.鉴证人提供涉税鉴证业务服务,应当遵循涉税鉴证业务与代理服务不相容原则。承办被鉴证单位代理服务的人员,不得承办被鉴证单位的涉税鉴证业务;
70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来。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税自务师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84分。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60分。三、登记服务不同:税务师。
00:132020-06-08
00:492020-05-30
00:272020-05-30
02:292020-05-30
01:392020-05-30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