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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是什么?
(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下面给大家提供两道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真题,希望大家认真理解,仔细分析,尽快掌握这个知识点。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满,乙有意将该住房出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应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甲,甲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对甲隐瞒情况,将房屋出售给丙,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如果甲放弃优先购买权,当丙购得该住房成为新所有权人后,即使租期未满,也有权要求甲立即迁出该住房
D.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购买该住房,则甲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D
【解析】选项A: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选项B: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选项C: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项D: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乙承租甲的房屋,约定租赁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赁期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
B.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转租期内失效
C.甲有权解除乙和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D.若丙对房屋造成损害,甲有权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D
【解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选项AC:转租合同在乙与丙之间发生效力,而非约束甲与丙,根据合同相对性,甲无权解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也无权直接向丙收取租金。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出租合同)。
融资租赁房屋和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融资租赁房屋和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例题·多选题】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A.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C.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D.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
出租房屋合同是什么?:出租房屋合同:又叫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1)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2) 房屋出租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
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是什么?:房屋租赁中同住人的权利是什么?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2.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20-05-30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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