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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有哪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为:
(一)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将货币性资金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因该机构依法破产、清算,或者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作为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四)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类债权,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2. 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3.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4. 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5. 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6. 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后,经法院调解或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与借款人和担保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在借款人和担保人履行完还款义务后,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7. 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8. 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7)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 银行卡持卡人和担保人由于上述(1)至(7)项原因,未能还清透支款项,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
10. 助学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 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类债权。
12.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①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②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③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2. 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3. 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 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面是我们对税务师资格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大家可以通过例题对所学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和拓展训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能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
A.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B.债务人被依法注销,其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收账款
C.债务人2年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
D.法院批准破产重组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应收账款
【答案】C
【解析】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有( )。
A.担保贷款
B.委托贷款
C.代理贷款
D.抵押贷款
E.质押贷款
【答案】ADE
【解析】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在哪里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在通过最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来。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税自务师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84分。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60分。三、登记服务不同:税务师。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三税是什么?: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三税是什么?《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称为“三税”而《涉税服务实务》的一部分内容来源于《税法一》《税法二》。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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