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专业问答正文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帮考网校2020-08-14 10:40
精选回答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

1.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

提示】民事诉讼中被告有反诉权。

2. 承担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3. 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行政行为。

【提示】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二)具体情形下被告资格的确定

1. 一般规定

实施主体:被告。

1)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署名机关

2)行政机关组建并被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

3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

5)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无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其所属的人民政府实行垂直领导的,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6)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

授权主体: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委托主体: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7)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

授权主体: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

委托主体: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8)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

2. 开发区管理机构

1)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

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

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

2)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

所属职能部门作出: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

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

3. 经复议的案件

1)维持原行政行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2)改变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不作为:

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复议机关为被告

对原行政行为不服: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提示】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2019年新增)

解释“改变原行政行为”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确认原行政行为无效以及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者除外)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

4. 行政许可案件

行政许可: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1)许可经上级机关批准,对批或不批不服一并提起诉讼:上级行政机关和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被告

2)须经下级初步审查上报,对不予初审或不予上报不服:下级行政机关或组织为被告。

3)统一办理时: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

下面是税务师考试的例题,为大家说明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