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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经济法基础 专业问答 正文
用于哪些用途的应税消费品可以作为计税依据?
帮考网校 2020-06-28 17:07
精选回答

用于哪些用途的应税消费品可以作为计税依据?

用于下列用途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不是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1)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2)抵偿债务

(3)投资入股

【提示】使用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仅限于“换投抵”业务,如果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需要核定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下面是针对初级会计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在备战路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例题·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为(  )。

A.1×5×5%=0.25(万元)

B.1×10×5%=0.5(万元)

C.1×12×5%=0.6(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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