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专业问答正文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几种?
帮考网校2020-08-13 10:48
精选回答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几种?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方法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种:查账征收

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汇总确定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第二种:核定征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a.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 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c.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提示】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提示】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

1)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所得和清算所得

1)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2)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3. 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征收管理

1)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下面我们以税务师考试真题为例,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在备战路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017年税务师考试真题】下列税务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A. 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规定扣除

B.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年度经营亏损不可跨企业弥补

C. 个人独资企业支付给环保部门的罚款允许税前扣除

D. 个人独资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

E. 个人独资企业用于家庭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不得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7年税务师考试真题】2016年度某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费用3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与其家庭生活费用无法划分,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为(  )万元。

A. 12

B. 18

C. 0

D. 30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