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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规则是怎样的?
帮考网校2020-05-21 15:33
精选回答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规则是怎样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是指登记不是生效条件而是对抗要件的情形,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1)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主义原则;动产物权变更实行交付主义原则。

(2)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不但需要签订买卖合同,还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样物权才转移;动产如桌子,只要当事人付了签,卖货人把桌子给了买的人,物权就变动了。

(3)不动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登记手续;动产只需把动产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又分为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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