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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帮考网校2020-06-12 15:25
精选回答

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提出实现其合同权利的要求时,以法律规定和必要的事实条件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 同时履行抗辩权:守约一方提出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 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提出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提出

1)义务:有确切证据证明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2)义务:及时通知对方

3)权利

第一步:中止履行

第二步:

①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恢复履行;

②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提示】抓住关键词来区分双务合同的3种履行抗辩权:

1)合同当事人是否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能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有先后履行顺序,是哪一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先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不安抗辩权;

后履行义务一方享有的权利是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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