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技巧心得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判决的承认与执行(3)
帮考网校2020-09-27 10:2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判决的承认与执行(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一起来看看吧!

二、内地与澳门之间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内地与澳门之间关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依据是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

(一)适用范围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一条规定,“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劳动民事案件)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适用本安排。本安排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本安排不适用于行政案件。”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安排所称‘判决’,在内地包括: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支付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裁判、判决、确认和解的裁定、法官的决定或者批示。”

可见,可适用《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的判决包括民事判决和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但不包括行政判决。此外,内地与澳门之前可得到认可的判决不仅包括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也包括没有给付内容或不需要执行的判决。

(二)管辖法院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四条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总结】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管辖法院,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澳门:中级法院认可,初级法院执行;只能向内地一个中级法院申请,可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另一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三)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中文制作或附上中文译本)、生效判决书副本或证明书、传唤属依法作出的证明(判决书已证明的除外)、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依法得到代理的证明(判决书已证明的除外)、判决已送达并生效的证明、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明书、判决作出地法院发出的执行情况证明。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八条规定,申请书应当用中文制作。所附司法文书及其相关文件未用中文制作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其中法院判决书未用中文制作的,应当提供由法院出具的中文译本。

(四)程序法律适用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二十条规定,“对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除本安排有规定的以外,适用被请求方的法律规定。”

(五)费用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依据本安排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应当根据被请求方法律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申请人在生效判决作出地获准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在被请求方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时,应当享有同等待遇。”

(六)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十一条规定,被请求方法院经审查核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

1.根据被请求方的法律,判决所确认的事项属被请求方法院专属管辖;

2.在被请求方法院已存在相同诉讼,该诉讼先于待认可判决的诉讼提起,且被请求方法院具有管辖权;

3.被请求方法院已认可或者执行被请求方法院以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就相同诉讼作出的判决或仲裁裁决;

4.根据判决作出地的法律规定,败诉的当事人未得到合法传唤,或者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依法得到代理;

5.根据判决作出地的法律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因再审被裁定中止执行;

6.在内地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内地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认可和执行判决将违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公共秩序。

【总结】内地与澳门不予认可与执行的判决的情形:

①专属管辖;

②存在在先平行诉讼或在先判决;

③被申请人程序权利未得到保障;

④判决未生效;

⑤违反公共秩序。

(七)对不予认可与执行的救济途径

《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判决的安排》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提起上诉;对执行中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被请求方法律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寻求救济。”

【经典真题】

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答案: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