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学技巧心得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赠与合同
帮考网校2020-09-23 15:0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知识点:赠与合同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知识点:赠与合同,一起来看看吧!

一、赠与合同概述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为合同,需要经历要约与承诺的订立过程,受要约人承诺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合同不成立,故并非单方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非实践合同。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捐助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偿行为、非要式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偿行为、要式行为、死因行为。

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权利移转之前,是指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行使效力:撤销权为形成权,自赠与人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赠人时发生撤销的效力。任意撤销之前已经部分交付的动产,不得请求返还。赠与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缔约上过失责任,赔偿受赠人信赖利益之损失。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事由: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他情形,只能由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行使效力:自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赠人时发生撤销的效力,合同溯及自始无效。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典型真题】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

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

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

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

答案:BC

四、赠与人的违约责任

1.赠与人的过错责任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赠与人的法定解除权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六、附义务的赠与与附条件的赠与

赠与可以附义务。所附义务属于合同内容,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合同一般成立即生效。并且受赠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无偿性,因两者之间不构成对价关系。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得撤销赠与。

赠与可以附条件,所附条件仅影响合同的生效或失效,但不影响合同内容。

【典型真题】

1.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哪些表述正确?

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

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

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

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

答案:AC

2.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答案:C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