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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行政处罚概述(一)
帮考网校2020-09-22 17:0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行政处罚概述(一)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行政处罚概述,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处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为维护内部秩序,往往也存在类似的惩戒行为,但这类惩戒行为并非行政处罚,如书店对外宣称“偷一罚十”,企业对连续缺勤的员工作出的扣除月工资的10%的处罚,均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外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是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而采取的行动,区别于行政机关针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前者是一种外部行为,后者是一种内部行为,应该将两者区分开来。

(三)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行为。尽管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刑罚具有最严厉的制裁性,只能由司法机关适用,而行政违法行为相较犯罪,其危害性较低,行政处罚的严厉程度也相对较低,由行政机关适用,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梯度关系。

(四)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限制或剥夺其权利的惩戒行为,由此鲜明地区别于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等仅是在程序上对相对人的财产进行地暂时性控制,而罚款则是在实体上剥夺了相对人部分财产。

1: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

2: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罚款决定,但王某并未按期缴纳罚款,公安机关遂作出每日加处3%的执行罚,执行罚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六种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

(一)声誉罚

声誉罚通过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发挥制裁功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警告即属于声誉罚的典型,即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的正式否定评价。此外,此外,一些单行法中还规定了通报批评,同样属于声誉罚的范畴。

(二)财产罚

财产罚是对以剥夺被处罚人一定财产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包括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1.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罚款是行政处罚中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一种处罚形式。

2.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的对象是被处罚人通过非法途径和方法所获取的财产性成果,没收非法财物的对象是被处罚人进行违法活动所使用的资金、设备等工具。如在针对赌博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查处的赌场收入为违法所得,赌场的赌具为非法财物。

(三)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或资格罚,是以限制或剥夺被处罚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能力与资格为内容的处罚形式。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1.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命令被处罚人在一定期限内或在未达到一定条件之前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处罚形式。在停产停业期间,被处罚人的资格或能力并未被剥夺,但需要经过治理、整顿,达到法定的标准和条件,才能恢复生产经营。

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暂扣许可证或执照是行政机关中止被处罚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待被处罚人经过整改后复核法定要求,再返还许可证或执照的处罚形式;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是行政机关终止被处罚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的处罚形式。

(四)自由罚

自由罚是以限制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为内容的处罚形式,《行政处罚法》中的行政拘留是自由罚的典型。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要求,如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期限一般为15日以下,因数个行政违法行为而需要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不超过20日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以上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之外,《行政处罚法》的兜底条款仅允许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另行创设新的处罚种类。

1:责令停产停业属于督促行政相对人及时整改的行政强制措施。(×)

2:没收违法所得仅是对行政相对人不当得利的处置,因而不具有惩戒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3:撤销、吊销、撤回行政许可均属于行政许可的决定形式。(×)

4:除了《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之外,只有法律、法规可以创设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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