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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行政复议表述
初级会计行政复议表述
biaokeqiang1回答 · 804人浏览804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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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834个赞 2024-02-26 12:54


一、什么是初级会计行政复议?

初级会计行政复议是指对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复查、审核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这种救济方式有助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初级会计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

1. 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
2. 考生认为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3. 考生认为评分标准不统一或存在错误。

三、初级会计行政复议的申请程序

1. 考生在得知考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成绩通知单、行政复议申请书等;
3. 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考生;
4. 考生对审查结果不服,可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四、初级会计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

1. 申请行政复议前,务必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 申请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行政复议不通过;
4. 耐心等待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初级会计行政复议的表述,并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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