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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样区分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样区分
考友158504511回答 · 2684人浏览2684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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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5 TA获得超过8369个赞 2024-02-25 17:4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常见的行政法律救济途径,它们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各有特点。以下是它们的区分:

1. 定义与性质: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请求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改正的一种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途径。

2. 适用范围:
- 行政复议:适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况,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
- 行政诉讼:适用于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况。

3. 主体与对象:
- 行政复议:主体为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行政机关,对象为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主体为人民法院,对象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4. 申请与审理:
- 行政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复议决定。
- 行政诉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5. 救济效果:
- 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终局性。

6. 时效:
-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 行政诉讼:原告应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性质、适用范围、主体、审理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在选择维权途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随时提问。祝您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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