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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荐代表人考试《投资银行业务》考试共12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 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聘任。【单选题】
A.中国证券业协会
B.中国证监会
C.国务院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
2、甲、乙、丙、丁均为在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拟上市公司,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可以认定为符合创业板“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发行条件的有()。【多选题】
A.甲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0%,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32%
B.乙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8%,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0%
C.丙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7%,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6%
D.丁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34%,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8%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对于发行人确属在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可认定符合创业板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发行条件:(1)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超过30%;(2)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超过30%。对于其他业务,应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情况,充分提示风险或问题,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募集资金运用的安排。
3、下列关于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工作,必须在披露之前完成
B.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发表专项意见
C.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事项需发表专项意见
D.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需发表专项意见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A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第3.2.2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在上市公司向本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者补充。BCD三项,《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第27条规定,保荐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下列事项发表专项意见: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③关联交易;④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⑤委托理财;⑥提供财务资助(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⑦风险投资、套期保值等业务;⑧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⑨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需要发表专项意见的其他事项。
4、某公司2007年年初和年末存货分别为4000万和5000万,存货周转次数为4次,2008年末存货比2008年年初减少20%,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均增长20%,则2008年存货周转次数为()。【单选题】
A.4
B.4.3
C.4.8
D.5.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2008年初存货余额=2007年末余额=5000万元,2008年末存货余额=5000×(1-20%)=4000万元;2008年存货周转次数=2008年销售收入/2008年平均存货=2007年销售收入×(1+20%)/4500==2007年销售收入/4500×(1+20%)=2007年周转次数×1.2=4.8。
5、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单选题】
A.2年
B.4年
C.3年
D.5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第30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针对管理和执行投资银行类项目的主要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明确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等内容。对投资银行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中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有哪些?:《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中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考虑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方面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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