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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查阅、复制的权力吗?:股东知情权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查阅、复制的权力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是不可以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换言之,对于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只有查阅的权利但是没有复制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查阅、复制会计账簿的权利。
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其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设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包括: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些什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些什么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现在杏花想要把权股权转让给外人绿茶。且两位股东都同意转让,两位股东都不同意转让,【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例题2•选择题】股东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甲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及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做特别约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对外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对外转让股权?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具体内容如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50%)不同意转让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有时会出现公司相关文件记名的股东名义股东并不是真正的投资人(实际投资人)。这就导致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人在股权认定及投资权益的归属上发生争议,(1)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受合同法的保护,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3)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
应该如何来对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的新股东?:应该如何来对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的新股东?(2)如果新股东出资不足并且股东被要求补足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新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新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一、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都有哪些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都有哪些要求?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作任何限制,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一股二卖”?:是指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仍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行为”受让股东可以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股东擅自处置股份应遵循怎样的制度?: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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