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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何注意事项?

帮考网校2020-08-03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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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何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1)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20日延长至4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2)纳税人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在2020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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