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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票据结算方式中的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2.汇款回单只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链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①退汇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③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
票据保证的款式包括哪些内容?:票据保证的款式包括哪些内容?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之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保证应按法定款式记载,票据保证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三项“(3)保证人签章: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保证所附的条件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保证人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
票据丧失及补救措施有哪些?: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提起诉讼: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不确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的一种非诉讼程序。(1)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同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3)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
什么是票据抗辩中的“物的抗辩”?:票据上的物的抗辩?是指票据所记载的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所主张的抗辩,汇票付款人(或承兑人)、本票出票人、支票付款人已经全部履行了其债务的,票据上的全部权利、义务均消灭。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在票据上签章的,丙并非票据债务人“甲、乙、丁(不享有抗辩权)仍应承担票据责任。变造前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可以拒绝依照变造后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6)对特定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什么是票据抗辩中的“人的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基于合法理由对特定持票人主张抗辩,(2)票据债务人基于基础关系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抗辩。A只能对特定的人去抗辩。(3)票据债务人以其对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特殊情形:(1)除了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或持票人明知抗辩事由之外。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A—B—C(善意、对价)B在合同违约。
带你快速理解什么是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应当对变造前的金额(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应当对变造后的金额(5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汇票上的乙公司签章系伪造,【问】(1)丁公司能否因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问】(2)乙公司是否应当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什么是票据行为的代理?:否则认定是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票据行为,(2)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大多数票据均由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作为代理人去提示付款。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票据行为对本人(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必须对票据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但本人(被代理人)仍然不承担票据责任,(1)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甲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甲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
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有哪些?:须以一定方式在票据上进行记载。票据法对于票据行为的形式,【提示】未使用合规票据凭证的票据,(2)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行为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未在票据上作真实且符合规定签章的人,②其他单位签章(商业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1)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C没有票据权利。(2)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什么?: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票据行为的这种无因性,(1)票据的无因性实际上是指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即票据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2)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正如上所述,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3)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引起票据行为、产生票据关系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
什么是票据连续性?:什么是票据连续性?票据连续的定义:(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2)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税收、继承、赠与、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汇票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背书如果不连续,所有后手都不享受票据权利。如果要是背书转让的话就不享有票据权利;如果是非背书转让的,比如赠与之类的,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是可以享有票据权利的。
凭证丢失有什么惩罚吗?:凭证丢失有什么惩罚吗?凭证记录了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同时也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所以公司在对凭证的管理方面是较为重视的,一般都会有单独的地方进行保存。但是如果凭证丢失会有什么惩罚呢?《会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凭证而导致丢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取消会计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凭证遗失。
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是什么?: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是什么?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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