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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行政诉讼法》,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 )的人民法院管辖。【单选题】
A.最先收到起诉状
B.最先立案
C.最先受理
D.最先审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管辖。
2、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证据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C.对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D.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
E.对一审已经认定的证据,二审程序中,法庭一律不予质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2)选项E: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定诉讼被告的规则是( )。【单选题】
A.复议机关为被告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C.由原告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机关二者中任选一个为被告
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4、股份制上市企业旭日公司认为某商务局作出的决定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单选题】
A.股东、独立董事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股东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企业本身自然具有原告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A中股东、独立董事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以企业名义起诉。(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由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5、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定受案范围
B.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
C.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D.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撤销房产证的复议决定对郭某或其妻子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对房屋产权登记行为不服,法律并未要求复议前置。(3)选项C: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本题中,郭某的房屋产权证被撤销,郭某本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郭某死亡,其妻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从郭某妻子作为产权共有人、继承人的角度,属于利害关系人,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本题是一个房屋有两本房产证、分属两个不同的人,两个持证人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人,其中一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另一人(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0-06-08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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