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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单选题】
A.乙取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B.丁基于添附而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
C.丙自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处受让土地经营权
D.甲因建造而取得自建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原始取得,是指权利人不依赖他人既有的权利和意志,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而取得物权。选项ABD属于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有的权利而取得物权,选项C属于继受取得。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务人不当行为中,债权人无须考虑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与否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多选题】
A.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放弃其债权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兴华公司经法院批准可以进行破产重整。下列有关兴华公司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若兴华公司未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兴华公司破产
B.重整期间,兴华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兴华公司负责制作
C.重整期间,兴华公司出资人可以要求对兴华公司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
D.重整期间,兴华公司为了继续开发“F印象”项目,可以向他人借款
E.兴华公司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应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交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选项B: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选项C: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D: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人有权为继续营业而借款,且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选项E: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仓库,租期3年,租金月付。租期届满后,甲公司继续缴纳租全,乙公司亦未拒绝。3个月后,乙公司将该仓库出租给丙公司。因丙公司要求甲公司限期腾退仓库而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效力待定,若乙事后明确同意续租则有效
B.租期届满后乙仍接受甲缴纳的租金,可视为双方租赁合同续订3年
C.租期届满后甲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乙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D.租期届满后因双方并未续订,甲乙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B.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债权人委员会申报债权
C.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债权人会议申报债权
D.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通知和公告的时间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6、甲将其房屋卖给乙,房屋买卖合同签订3天后,双方结清房款并办理完过户登记。乙装修过程中,邻居告诉乙,该房屋内之前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乙查证属实,遂找甲要求退房并请求赔偿损失,甲拒绝。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房屋买卖合同因欺诈而自始当然无效
B.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C.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
D.房屋买卖合同自办理完登记手续时生效
E.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时生效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选项AB,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撒销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该法律行为自始无效;选项CDE,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7、甲在展销会上看到乙公司展台上有一款进口食品料理机,想起同事丙前几天说想买1台料理机,遂自作主张以丙的名义向乙公司订购1台该款料理机,约定货到付款。随后,乙公司将料理机快递给丙,丙签收付款。根据《民法典》规定,乙公司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为( )。【单选题】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丙签收付款代表对甲行为的追认,故乙公司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8、下列有关本案税收强制执行行为及法院判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法院应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驳回怡和公司的诉讼请求
B.本案税收强制执行行为轻微违反法定程序,且对怡和公司的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得判决撤销
D.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理由是税收强制执行行为缺乏事实根据
E.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行政行为无效,理由是税收强制执行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9、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单选题】
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B.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非对话意思表示,进入相对人任一系统时生效
C.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D.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选项B,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选项C,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10、乙将其对丙房地产公司的500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甲,须满足的法律条件有( )。【客观案例题】
A.须乙与甲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
B.须乙的债权有效存在
C.须征得丁银行的同意
D.须征得丙房地产公司的同意
E.须乙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无债权不得转让的约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债权让与为双方法律行为,因此要求甲乙就该转让达成合意。选项BC:债权让与合同的生效要件:①存在有效债权(选项B);②让与人对被让与的债权享有处分权(选项C);③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让与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当事人须办理相应的手续。选项D: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同意。《民法典》545条新增了第二款: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按照最高法和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观点:即便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可转让,不论受让人是否善意,都能取得债权,债务人不能对受让人主张债权禁止转让的抗辩,债务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有权请求让与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来。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税自务师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84分。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60分。三、登记服务不同:税务师。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由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4个科目的(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免试《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即一个考试年内通过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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