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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分别持1/3份额。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该房屋地面铺上实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是否可以铺实木地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甲、乙不得铺实木地板
B.因甲、乙所占份额合计为2/3,故甲、乙可以铺实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之上铺实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实木地板,则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分别持有1/3的份额,甲、乙同意,份额达到了2/3,因此可以将该房屋铺上实木地板(进行重大修缮)。
2、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并在该房右墙加盖了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三间房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加盖的房屋归甲所有
B.加盖的房屋归甲、乙共有
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继承的两间房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无权处分。加盖的房屋是一个独立的物,归甲所有,所以选项B错误。甲对继承房屋是无权处分,丙对该部分善意取得;甲对加盖房屋是有权处分,丙依买卖合同取得所有权。故乙对三间房屋均无权主张返还,所以选项C、D错误。
3、甲拥有一座房子上下两层,甲将房子的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了乙,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后甲将该套房屋一并出卖给了丙。则甲对房屋行使了( )。【多选题】
A.占有权能
B.使用权能
C.收益权能
D.处分权能
E.放弃权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权能。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且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是占有权能与使用权能的体现;甲将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乙收取租金,是收益权能的体现;后甲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了丙,是处分权能的体现。
4、下列各项中,属于抵押权人的权利的有( )。【多选题】
A.占有、留置抵押财产
B.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C.收取抵押物的孳息
D.保全抵押权
E.物上代位权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质权人的权利,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质权人不享有孳息收取权。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B.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即使不公示,也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C.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物权
D.如果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不是真正的物权人,属于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负有返还义务
E.物权对权利人之外的人不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B: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公示的,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并受法律保护。不公示的,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2)选项D: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公示的,即发生权利存在与变动的效力,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3)选项E:物权对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具有约束力。
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税务师考试有什么区别?税务师来。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实务:注册税务师的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实务:税自务师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84分。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是60分。三、登记服务不同:税务师。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几年时间?由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4个科目的(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免试《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即一个考试年内通过为合格。
2020-06-08
20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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