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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caixintei1回答 · 6943人浏览6943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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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wanda 新兵答主 04-01 TA获得超过6430个赞 2023-04-01 21: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注册管理行为,提高税务师注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税务师注册管理活动的税务部门、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考试机构以及税务师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 税务师注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加强对税务师注册考试、注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推动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

第四条 税务师注册管理应当坚持以职业道德为基础,以专业技能为核心,以服务社会为宗旨,注重税务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税务师注册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税务师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税务师注册考试

第六条 税务师注册考试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考试内容应当符合税务师职业能力标准。

第七条 税务师注册考试内容应当包括税法、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经济法等方面的知识,同时注重考查税务师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八条 税务师注册考试应当实行联考制度,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应当统一规定。

第九条 税务师注册考试应当设定合理的合格标准,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应当给予补考机会。

第十条 税务师注册考试成绩应当及时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自己的成绩。

第三章 税务师注册

第十一条 符合税务师注册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地税务局申请注册。

第十二条 税务师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税务师注册申请书;

(二)税务师注册考试合格证书;

(三)身份证明;

(四)学历证明;

(五)职业资格证书;

(六)税务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第十三条 税务师注册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并颁发税务师注册证书。

第十四条 税务师注册证书应当规范统一,包括税务师姓名、注册号码、注册日期等内容。

第十五条 税务师注册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到期前应当提前申请延期。

第四章 税务师管理

第十六条 税务师应当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标准,秉持诚信、勤奋、专业、服务的职业精神,维护税务师职业形象。

第十七条 税务师应当注重专业技能的提高,不断学习、研究税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税务师应当严格遵守税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 税务师应当保守税务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税务机关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

第二十条 税务师应当主动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税务师应当定期接受税务部门的职业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务师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师注册考试、注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税务部门应当对税务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税务部门应当建立税务师绩效考核制度,对税务师的业绩、职业素养、专业水平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五条 税务部门应当建立税务师信用管理制度,对税务师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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