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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快速掌握什么叫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帮考网校2020-05-20 13:55
精选回答

带你快速掌握什么叫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1.特征

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使之有效,这不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区别。

2.分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外情形:

①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可以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完成法律行为。

2)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①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子】债务人为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虚假的将房子卖给自己的朋友,与朋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②行为人如果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另外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有效或者无效 。

【例子】甲将房屋以400万元价格卖给乙,乙为了少缴税,就该房屋又和甲签订了20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以此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解析】这个例子中200万元的买卖行为系虚假意思表示应归于无效,但隐藏的400万元买卖合同若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也不存在非法目的,则该400万元买卖合同应当有效。

【例子】甲要卖白粉给乙,但怕被发现,于是两人商量好,名义上签一合同,写明“甲卖1公斤面粉给乙,按市价结算。实际上甲卖给乙的是白粉,乙付了40万。(以面粉买卖为名,拟行毒品买卖之实)

【解析】买卖面粉的合同是双方虚假表示行为,该合同无效;隐藏的行为是买卖白粉,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

①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方,指行为人故意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这类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特征是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互相配合,共同实施了违法行为

②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但这种意思表示是非法的,因此是无效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存在部分无效情形

如果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比如: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无效。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例如双方当事人约定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下面我们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但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可变更、可撤销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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