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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有什么样的区别?
帮考网校 2020-05-21 16:58
精选回答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有什么样的区别?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甲、乙、丙三个农民各出1万元买了一辆农用运输车,则甲、乙、丙对这辆车各自享有1/3的权利,也各自分担1/3的义务。按份共有各共有人的份额多少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由共有人协议约定,原则上按各共有人的出资比例确定其共有份额。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如下:

1.按份共有

份额:依份额享有共有权

重大修缮:未约定→份额2/3以上

分割情形:未约定→随时分割

内部负担:未约定→份额负担

对外债权债务:连带债权、连带债务

2.共同共有

份额平等和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重大修缮:未约定→全体共有人同意

分割情形:未约定→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可分割

内部负担:未约定→共同负担

对外债权债务:共享债权、共担债务

下面我们来做三道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加深对这个知识点的印象,以便同学们能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后乙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B.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C.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D.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有权拒绝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按份共有,甲对房屋重新装修,需要征得乙的同意;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无权拒绝,因为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债务。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答案】AB

【解析】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甲一人的份额已为2/3,必须取得甲的同意,共有物的转让方有效。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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