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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a.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股票配售原则、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中止发行安排、发行时间安排和路演推介相关安排等信息;b.发行人股东拟老股转让的,还应披露预计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2)网上申购前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
(3)如公告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披露发行价格的同时,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内容至少包括:
a.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
b.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4)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应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5)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持有期限等情况。
(6)上述信息中网上申购前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及发行结果公告中网下投资者的情况只需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披露发行市盈率时,应同时披露发行市盈率的计算方式。在进行行业市盈率比较分析时,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确定发行人行业归属,并分析说明行业归属的依据。存在多个市盈率口径时,应当充分列示可供选择的比较基准,并应当按照审慎、充分提示风险的原则选取和披露行业平均市盈率。
违反科创板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对证券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自确认之日起采取暂停保荐人业务资格3个月至3年的监管措施;采取3个月至3年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发行证券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替示函、1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出具的与注册申请有关的文件等监管措施;
违反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证券(股票类)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12至36个月暂不受理其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监管措施,还可以采取3至12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股票类)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金融债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是什么?:金融债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是什么?金融债券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充分披露有关信息,2.发行人应在金融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应于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3个工作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年度报告应包括发行人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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