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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有哪些优先权?
帮考网校2020-07-17 10:01
精选回答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有哪些优先权?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1. 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解释】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2.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后果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得主张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 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抵押VS租赁:谁在先,谁优先】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4. 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下面给大家提供一道中级会计考试的真题,希望大家认真理解,尽快掌握这个知识点。

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真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特殊情形包括  

A.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B.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C. 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

D. 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答案】AD

【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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