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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如何确定?
帮考网校 2020-06-28 15:54
精选回答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如何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 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规律总结:

自产自用看移送,委托加工看收回,进口永远看报关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下面我们以初级会计考试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多选题】有关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后对外出售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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