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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因包括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01 13:47
精选回答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因包括哪些?

票据权利,乃是依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因此,票据行为显然是票据权利最主要的发生原因。但是,票据权利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

1.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

票据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照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也就是依当事人的意思而使票据权利发生。我国票据法所规定的依票据行为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形有四种:

1)依出票行为而取得

出票行为是票据上的第一个票据行为,有效的出票可以使票据上第一次发生票据权利。

2)依让与而取得

最主要的情形是让与背书,在例外情况下也可以是空白票据的单纯交付。善意取得是让与取得的特殊方式。

3)依票据保证而取得

票据保证人提供了票据保证,票据权利人即可以向保证人行使票据权利。

4)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票据质押行为(质押背书)虽然在严格意义上并未使得票据质权人取得票据权利,但是质权人可以像票据权利人一样直接行使票据权利。

2.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并非基于他人的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具体可包括下列两类情形:

1)依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

其中最主要的是,被追索人(含票据保证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2)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因为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

下面我们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当事人取得票据的情形有:第一,从出票人处取得;第二,从持有票据的人处受让票据(即背书);第三,依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获得票据。本题中是因为企业合并获得票据,不用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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