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帮考网校2020-05-20 15:19
精选回答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一且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1直接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追认后生效,如下图所示:

【例子】钱小二,15岁,身材高挑,长相老成,喜欢化妆,比较爱美,到商场买限量版的LV包包,该店员不知道钱小二未成年,问:

1)本案合同效力如何?

2)钱小二的法定代理人享有何种权利?

3)该店员享有何种权利?

【解析】

1)钱小二购买限量版LV包包的行为超出了与她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情形,所以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钱小二的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

3)该店员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2相对人的保护,如下图所示:

【提示】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上图是一道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例题,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