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带你了解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帮考网校2020-05-21 15:28
精选回答

带你了解什么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后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一旦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效

1.特征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

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因缺乏代理权或者行为能力而使效力不齐备;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不是完全无效,也不是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尚不确定,需要其他行为或者事实使之确定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

2.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依法不能从事的法律行为;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

3.法律后果

1)真正的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这里要注意的是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并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2)善意相对人具有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归为无效。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证其效力。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